印尼自年底以來一直處於海關嚴查狀態中每年的12月至來年3月,為印尼進口清關的紅燈期)印尼海關會聯合其它執法部門對進口清關進行嚴查,清關手續較之前需要更多手續,更長時間,如果操作不當,同時也會相應產生更多的費用。

近來有外貿人的反饋,由於印尼正處在全面紅燈期,貨物抵達印尼後,難以清關。

紅燈期

在印度尼西亞,海關分為紅燈海關和綠燈海關。如果某種出口貨物在印度尼西亞海關紅燈的話,海關就比較注重保護本地生產該種貨物的企業。那麼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到印度尼西亞的時候,就會遇到較為嚴格的海關措施。以前些年深圳某空調器出口企業在印度尼西亞的遭遇為例,該企業屢次出口遇到印度尼西亞海關紅燈的情況,出口印度尼西亞成本升高。結果導致企業出口下降50%左右。

一般來說,每年的12月至來年3月,為印度尼西亞進口清關的紅燈期。印度尼西亞海關會聯合其它執法部門對進口清關進行嚴查,清關手續較之前需要更多手續,更長時間,如果操作不當,同時也會相應產生更多的費用。對於一些紅色牌照的抬頭,更是100%會查驗。

印度尼西亞的進口管理
 

印度尼西亞政府在實施進口管理時,主要採用配額和許可證兩種形式。

適用配額管理的主要是酒精飲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,其進口配額只發放給經批准的國內企業。

適用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包括工業用鹽、乙烯和丙烯、爆炸物、機動車、廢物廢品、危險物品,獲得上述產品進口許可的企業只能將其用於自己的生產。其中,氟氯化碳、溴化甲烷、危險物品、酒精飲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、工業用鹽、乙烯和丙烯、爆炸物及其直接原材料、廢物廢品、舊衣服等九類進口產品主要適用自動許可管理;丁香、紡織品、鋼鐵、合成潤滑油、醣類、農用手工工具等六類產品主要適用非自動許可管理。 

進口許可製度
 
印度尼西亞貿易部主管該國的產品進口事宜,並負責執行與進口許可證規定相關的規例。根據最基本的規定,要在印度尼西亞進口產品,必先呈交所需的文件,並獲海關總局核實,而產品或須接受檢查。此外,進口商須為所有進口產品填寫進口報關表並向海關申報。而進口商亦必須向海關總局申領海關標識符(NIK),以遵行各項海關規定;另外,亦須向貿易部或投資統籌局(BKPM)申領進口許可證(API),方可進口產品。

(Source: 內容節錄自海運網)